7月25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四川省地方标准公告》(2022年发字第4号),公布了由自贡市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灯彩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主要起草单位,制定的DB51/T2937-2022《彩灯(自贡)展览展示服务基本要求》、DB51/T2938-2022《彩灯(自贡)布展规范》、DB51/T2939-2022《彩灯(自贡)制作工艺通用规范》等3项省级地方标准,标准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管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至此,自贡市彩灯产业6项市级地方标准已全部升级为省级地方标准。

标准是质量基础之一,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和公平竞争的一个重要的特殊工具和途径。针对全市彩灯产业标准缺失,造成的产业链短、市场无序竞争、技术要求不统一等问题,2019年自贡市完成了《自贡彩灯 展览展示服务基本要求》等6项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并发布实施,用于规范和指导彩灯产业的生产经营。为扩大标准的影响力,更好的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实现标准更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委市政府决定将6项市级地方标准升级为省级地方标准,并列为了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了省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并获得省市场监管局立项纳入省级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管理的DB51/T2875-2022《彩灯(自贡)工艺灯规范》,DB51/T2876-2022《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要求》,DB51/T2877-2022《仿真恐龙(自贡)通用技术规范》3项标准,于2022年2月24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四川省地方标准公告》(2022年发字第1号)进行了公布,并于2022年4月1日实施。

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是自贡彩灯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大成果,对自贡市彩灯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具有标志性意义。标准的实施将对自贡市彩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欧月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