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雷倢

6月24日,成都市住建局公布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典型案例。这批案例之中,包括了施工单位、劳务单位的实质性欠薪案例,也包括个人违法讨薪的案例。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成都市住建局扎实推进“十大领域”专项治理,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广大在蓉企业、建筑农民工身边“可视”“有感”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拳治理恶意欠薪、非法讨薪、“劳务碰瓷”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正是为了在全行业内形成有力震慑,努力为在蓉农民工营造规范、安全、放心的务工环境。

案例一

2022年1月24日上午,天府新区金勤万豪酒店主体及地下室工程项目40余人在市信访办聚集讨薪。经查该工程总承包单位四川省祥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停工情况,劳务单位和班组不愿等待复工生产,要求中途退场并诉求退场补偿费用和亏损费用,涉及金额约740万元。

天府新区人社事部门完成现场实际工人欠薪摸排及认定工作,向责任劳务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施工总承包单位四川省祥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责令整改通知书》金额完成工人工资代偿工作共计665.74万元。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局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展约谈,并按条例落实信用处罚。

案例二

2022年5月6日,蒲江县龙记铂樾项目数名工人到蒲江县住建局反映工资未按月领取,接到投诉后蒲江县住建局立即介入调查处理。经调查,该项目龙记铂樾一期建设单位为四川秦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广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电班组2月份进场施工至4月中旬,期间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通过蒲江县住建局协调施工单位于5月26日将该班组2-3月工资补发到位,并承诺4月份工资在6月10日前支付到位。6月13日,以上工人再次到蒲江县住建局反映项目未兑现承诺,未支付4月工资。

接到投诉后蒲江县住建局立即约谈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并再次组织协调,引导双方在4月份工资支付节点达成一致,同时对项目按照“经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协调达成一致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违规行为进行扣3分处理。

案例三

2022年5月12日成都市锦江区锦江131地块一期15-20号楼项目木工二模班组投诉欠薪,木工二模班组约20人在锦江131地块施工现场集访讨薪,涉及金额110万余元,涉及民工60多人。

接到诉求后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属地街办、派出所、建设单位成都兆欣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深圳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搭建协调沟通平台,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宣讲相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表》中6.4款“在省、市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集访讨薪的,集访人数20人以下的每次扣3分”的不良行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为记录在案并扣减市场信用信息得分3分,同时向社会公开。对监理单位深圳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行为记录在案并扣减市场信用信息得分0.2分,同时向社会公开。

案例四

2022年5月,邛崃市住建局发现阳光城翡丽湾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邛崃熙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邛崃市住建局于2022年5月12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项目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结清。2022年5月31日邛崃市住建局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仍存在未按时将工资拨付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的行为,涉及罗某某、李某某等50余人,金额约130万元。阳光城翡丽湾项目上述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邛崃市住建局已分别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信用扣分。目前,邛崃市住建局已将该案件移交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

案例五

2022年1月20日,苟某在都江堰市明月青城项目攀爬施工外架,上演“跳楼秀”违法讨薪行为,都江堰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街道办接到都江堰市总值班室通知后,立即派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对该案件进行协调处置。

都江堰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街道办工作人员先期通过施工单位实名制系统对苟某务工事实进行核实,经核实,并未在实名制系统内查询到苟某信息。后又通过各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了解到苟某是前期该项目退场劳务公司的管理人员而非民工,且施工总承包单位已将该劳务公司的所有劳务费用结清。

都江堰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街道办工作人员积极劝导苟某,最终将其安全劝下。由都江堰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带至奎光派出所进行教育,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