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6月7日,记者从攀枝花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批准,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纪委对市该院检验科原主任胡如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攀枝花市监委指定管辖,盐边县监委对胡如华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胡如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胡如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研究并报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如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盐边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