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程文雯

按照“十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成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顶风违纪、边治边犯的案件坚决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适时公开通报曝光。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典型案例。

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好处费问题。2019年,四川天府新区原大林街道产业促进科工作人员刘涛,在负责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工程期间,通过说情打招呼的方式,让从事工程建设的刘某顺利承揽原大林街道2019年度黄堰村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以及黄堰村、合力村户厕改造项目。上述工程竣工结算后,2人约定以借款付息的方式向刘涛兑现好处费。2021年6月至11月,刘某在无实际借款需求的情况下,分3次向刘涛借款共计10万元,并将1.14万元作为好处费,以借款付息的方式支付给刘涛。2022年4月,刘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