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魏冯

8月18日,根据泸州市防汛办消息,长江泸州站水位18日11时239.12米(习惯水位14.62米),流量38900立方米/秒;沱江富顺站水位18日11时273.75米,流量10100立方米/秒。根据长江上游水文局宜宾分局通报,19日10时长江洪峰过境,洪峰水位17.82米,比8月18日8时水位14.55米上涨3.27米。

根据当前水情、汛情及变化趋势,按照《泸州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泸州市防汛抗旱与救援专项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8月18日11时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而就在8月18日10时,泸州也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Ⅱ级防汛应急响应,对应做些什么?

泸州市防汛办主任江晓燕表示,具体包括:

1、泸州市防汛救援指挥部进入紧急状态,启动相关区县、部门应急预案,市防汛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到市防汛救援办指挥;各相关区县、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防洪抢险,政府分管领导及部门带班领导到岗指挥。

2、出现灾情、险情的地区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出险区县负责组织指挥,并将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救援指挥部报告。各区县及各专业抢险队集结待命,各区县和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到重点部位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市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提供好各项保障。

3、各区县、各相关部门的领导除带班指挥外,还要带队深入本区县、本行业防洪重点部位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处置,及时消除防洪隐患。

4.驻泸部队进入临战状态,做好随时支援地方抗洪抢险的准备。

5.要按照“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主动撤离危险区内人员,切实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6.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向媒体和社会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