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提醒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202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销售假冒名酒、销售不合格电暖宝、问题电热水袋伤人、侵权奥运会标志、购车定金纠纷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今天让我们一起聚焦侵权奥运会标志案。

2022年2月24日,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蓬莱镇蓬莱路的某书城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书城经营场所内的展销柜台上放置印有“2022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图形的钥匙扣(挂件)和立牌(摆件)对外进行销售,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授权文书。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进行了扣押,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书城于2022年2月15日从成都市宏政广场“螃蟹动漫店”(音)以2.5元/个的价格进购“钥匙扣”商品20个,该店以4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又于2022年2月18日从上述供货商处以5元/个的价格进购“小立牌”商品30个,该店以10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立牌(摆件)上印有“2022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和“雪容融”的形象,每个形象的胸前还分别组合印有奥林匹克五环标志、“2022北京冬奥会”会标、“2022冬残奥会”会标、“BEIJING 2022”等字样,钥匙扣(挂件)是以“冰墩墩”“雪容融”参与冬(冬残)奥会运动项目运动时的姿态设计的,外形上也分别组合印有奥林匹克五环标志、“2022北京冬奥会”会标、“2022冬残奥会”会标、“BEIJING 2022”字样。通过查询2022北京冬奥组委官网查询,该书城未在官方授权的“特许企业及零售店”名单中,截至2022年2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书城已对外分别销售了6个上述立牌(摆件)和8个上述钥匙扣(挂件)。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了上述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设计的挂摆件商品,并对当事人罚款15000元。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邓思龙:提醒广大群众和商户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保护和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意识,严格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避免因一时的侵权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而受到处罚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