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邵明亮

8月12日,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山洪灾害黄色预警。

8月12日20时至13日20时,广元市苍溪县,南充市南部县、阆中市,遂宁市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船山区、安居区,德阳市中江县,资阳市乐至县、安岳县、雁江区,内江市资中县、威远县,乐山市峨边县,凉山州甘洛县、美姑县、越西县、雷波县、喜德县、昭觉县等县(市、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

广元市旺苍县、剑阁县,巴中市南江县、通江县、巴州区、恩阳区,南充市仪陇县、营山县,绵阳市盐亭县,成都市金堂县、简阳市,眉山市仁寿县,内江市中区、东兴区、隆昌市,自贡市荣县、大安区、贡井区、自流井区、沿滩区、富顺县,宜宾市叙州区、翠屏区、南溪区、屏山县,乐山市沐川县、马边县,雅安市石棉县,凉山州冕宁县、西昌市、金阳县、布拖县、盐源县、木里县等县(市、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

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要求:

1.县防指组织山洪灾害专题会商、安排。

2.立即通报乡镇、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

3.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降雨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

4.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

5.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预案,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