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林 眉山观察 谭笑非 川报观察记者 王青山

为进一步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充分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底线”“保安全”作用,保障强制性认证产品供给质量和认证有效性,近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涵盖全市范围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及流通领域,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该局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据了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全面开展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对全市生产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等产品的48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采用调阅资料与认证档案、核查产品基本信息、检查生产现场等方式,验证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是否存在出具不实或虚假认证结论、未对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监督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获证企业(产品)是否持续符合认证要求,是否存在未经CCC认证或者在证书暂停、撤销期间擅自出厂、销售,是否存在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或者获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产品未按照原申报用途使用,是否存在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开展流通领域重点产品监督检查。结合辖区实际,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领域,以车辆及安全附件、消防产品、儿童用品、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照明电器、建材产品等7类产品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销售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索证索票制度及销售台账制度。

三是做好强制性认证产品转换期内监管衔接。在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转换期内,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于2019年10月1日起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于2020年6月1日起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自2021年6月1日起,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斩断无证违法行为链条,营造良好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市场环境,确保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