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观察 湛璐霜 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昌。各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体将坚持首善标准、知行合一、积极主动、认真践行公约,为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争先助力。”3月15日,在攀枝花市2022共促消费公平、共护“攀果”品牌宣传月活动上,攀枝花市电子商务协会会长张鸿向在座电子商务企业代表宣读《不以外地水果冒充攀枝花水果销售和杜绝早采销售的公约》。

以身作则,发布《公约》提升行业自律

据统计,攀枝花目前共有29170家网络商户,2021年,攀枝花 “本地产”芒果网络零售额实现19.96亿元,同比增长9.92%,网络零售量实现5288.54万件,达23.64万吨。网络销售攀枝花水果逐渐占据主导优势,销售能力强劲。

“最近一段时间,有商家向我反映,在网络平台上竟然有人在销售攀枝花芒果,实际上,芒果树才开始开花,最早上市的芒果要等到五月份。”张鸿介绍,随着攀枝花水果的知名度大大提升,不少电商企业不遵守行业规则,网络“悲情营销”“卖惨带货”等虚假宣传行为,“挂羊头卖狗肉”滥用、盗用攀枝花水果品牌的事件时有发生, “长此以往,消费者对正宗攀枝花水果无法识别,直接影响农户受益,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将会砸掉攀枝花水果品牌,砸掉种植户的‘饭碗’。”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共同保护“攀果”品牌,攀枝花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攀枝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共同制定《不以外地水果冒充攀枝花水果销售和杜绝早采销售的公约》,发动协会547家会员单位自觉遵守《公约》,践行契约精神。“我们将利用传统电商渠道、微商渠道还有直播电商渠道,多维度宣传攀枝花水果品牌和优势,正确引导消费者消费,让我们将行业力量结合起来,维护攀枝花水果品牌,让整个行业良性发展。”张鸿说道。

“作为一家电商企业,我将做到不早采、早卖攀枝花的水果,不以外地芒果冒充攀枝花芒果销售。”在《公约》上签署名字后,攀枝花市春鲜逸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赖春梅郑重承诺,她既是一名电商负责人,更是攀枝花水果种植者,近几年,市场上销售的假冒攀枝花水果让果农遭受了严重的损失,这让她深有体会。“庆幸的是,政府这些年做了不少工作打击‘李鬼’,我们现在也能出一份力。”

系统集成,攀枝花特色水果“打假”任重道远

去年九月份,攀枝花市首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攀果”正式发布,从此攀枝花水果有了统一身份。作为覆盖攀枝花优质水果全品类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攀果”将为每一个果品建立一份“专属档案”,消费者可通过二维码查询购买产品的种植生产、质量安全等全链条信息。

“我们现已建成‘陌农帮’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供产品溯源、农技咨询、农业信息、农资售卖、病虫害防治、物联网监测、等一体化线上服务。”活动现场,攀枝花攀果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正在铺设的攀果惠农服务中心,作为品牌产品前端技术支撑机构和产业互联网线下服务机构,目前已落地“总发”、“太平”分中心,主要提供水果种植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果品分选认证采购等基础服务。

目前,“攀果”品牌发布近半年时间,“攀果”品牌辨识度日益增强。

记者从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除了规范电商企业,线下“打假”更应持续不断。该局定期组织召开恳谈会,号召从种植大户做起,为所出产品开具产地证明,让特色水果拥有“出生证”。 引导包装印刷企业自觉抵制印制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特色水果包装箱,给特色水果开具“出行证”。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自觉遵守诚信经营商业道德规范,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商品展示信息的检查、自营进货渠道的管控。

企业卖力、行业自律,再加上政府共同出力,聚各方之智、凝系统之力,全方位破题攀枝花特色水果“打假”,为“攀果”品牌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