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李丹

截至2019年底,宜宾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99万,约占总人口的17.9%。为提升老人幸福感、获得感,紧扣全省养老服务“七大工程”,宜宾市民政局采取“夯基础、拓功能、提质量、强队伍、保支付、优市场”六项举措,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夯实养老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设置规划建设要求。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三产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强专业失能照护机构建设,提升现有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6个、日照中心541个、老年活动中心419个。

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目前,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和市康复医院正在创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实现多层次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效率。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依托全市11所老年大学、119所社区老年学校、372个老年教学点,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推广运用宜宾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各司其责、协同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和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强制性标准,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设施、服务、管理等各类标准落实。

强化养老队伍建设。建立省、市、县(区)养老机构“四级联动”培训体系。依托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县(区)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认知症照护培训,实现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合格率100%。

保障养老支付能力。完善贫困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救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老年人的经济供养水平。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提前三年达省标,惠及12.5万余名高龄老。

优化养老服务市场。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培育和引进了20余家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抵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