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魏冯

8月4日,成都欣达货运有限公司申报的467.1吨进口豌豆经泸州海关查验送检合格后,顺利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与以往纸质《证明》不同的是,这次企业收到的是一条带有“查询码”的短信。企业只需要填上短信上的证书编号和查询码,就能在电子证书信息查询页面查到电子化《证明》。

泸州海关监管一科关员为进口豌豆签发首票电子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泸州海关供图

这也是泸州海关签发的首票电子化《证明》,标志着《证明》电子化工作在泸州正式实施,不仅使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也使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法检商品时,更容易地获得商品进口信息。

“太好了!”成都欣达货运有限公司报关员王毅谋收到短信时说, 《证明》是进口商品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后准予销售使用的重要凭证。电子化改革实施前,像他们这样的报关企业在收到海关签发的纸质《证明》后,要寄给收货人,路上要耽搁时间,万一途中丢失就更麻烦了。现在实施电子化后,只需一个查询码,企业就可以自己查询、下载证书,特别方便。

对从事进口法检商品销售批发的企业,《证明》电子化的实施意味着销售渠道更加通畅。  所谓进口法检商品,即在《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商品,进口该商品需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南京邦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税鹏介绍说:“下游企业从我们这里购买进口法检商品,往往需要我们提供《证明》,确保这些货物进口的合法性。在电子化改革以前,纸质《证明》很难完全满足众多下游企业的需求,现在有了电子化《证明》,我们只要把电子证书或二维码发给下游企业,就能解决问题了。”

据泸州海关监管一科副科长华一颖介绍,为积极促进稳外资稳外贸,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推出《证明》电子化改革措施。自8月1日起,企业可选择申领电子化《证明》,并通过单一窗口或电子证书信息查询页面选择下载电子证书或者二维码。同时,企业也可根据需要按相关规定申领纸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