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兰珍

8月4日,记者从甘孜州公安局获悉,日前,经公安部同意,四川省公安厅追记杨扎巴个人一等功。

杨扎巴,男,藏族,1971年7月29日出生,四川道孚人,199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3月在武警西双版纳消防支队服役,1991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康定市公安局沙德派出所所长、拘留所所长,生前系康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民警,三级警长。

2020年1月18日,杨扎巴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突发疾病,经医治无效,于3月5日不幸因公牺牲,终年49岁。杨扎巴自1991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对党忠诚、扎根高原,先后奋战在派出所、拘留所、国保大队等工作岗位,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卧病在床期间,他心里还念念不忘工作。“看到家乡疫情形势这么严峻,我身体没有多大事,我要早点出院,回去和战友们一道‘战疫’。”这是病中的杨扎巴最后嘱托。

杨扎巴在因公殉职前夕,一直隐瞒病情带病坚持工作,去年虽身患疾病,仍配合甘孜州纪检监察委在泸定留置点连续开展3个月的看护工作。2020年3月5日,因糖尿病、急性胰腺炎、肺部感染并发症、多器官衰竭,抢救无效不幸殉职。

杨扎巴生前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心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业绩得到了同事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曾于2001年被康定县人民政府评为政法先进个人,2008年获四川省公安厅嘉奖。

图片由甘孜州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