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莉 川报观察记者 郝勇文/图、视频

今年6月,北斗三号最后一颗全球组网卫星发射,北斗全球星座的布局圆满完成,我省如何维护好其相关基础设施,以更好地提供实时、准确、高精度的位置服务呢?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人人有责,永久性测量标志有哪些、该如何保护?发现“问题地图”应该如何处理?近两年来我省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取得哪些新成绩、有哪些新亮点,下一步重点举措有哪些?7月31日,2020年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对新修订的《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宣传贯彻,并对上述疑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人为大家作权威解读。据悉,新修订的《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

宣传贯彻《条例》,解读《条例》亮点

本次会议是在我省机构改革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测绘管理工作会议,也是在明确落实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全面启动省级基础测绘相关的工程之时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对研判当前的形势、将面临什么样的任务,对如何做好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的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宣读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7号公告,宣布新修订的《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宣读了省编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的通知,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新修订的《条例》共分9章51条,分别从测绘基准与测绘系统、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测绘成果、地图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对新形势下确保地理信息安全、规范地理信息市场、推进地理信息共享和应用,加强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以及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此次《条例》修订明确了“加强测绘管理,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促进测绘事业发展”的立法宗旨,贯彻了“加强共享、促进应用,统筹规划、协同指导,规范监管、强化责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地理信息安全、地理信息成果共享应用、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几个方面,重点针对我国地理信息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四川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进行了修改完善。

《条例》对我省基础测绘做了哪些说明和改动?

在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基础测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础测绘成果描述了自然和人文信息及其空间关系,它通过建立和维护国家统一的空间定位基准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提供满足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地理信息的基础平台和空间定位框架,使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或加载与空间位置有关的信息,它提供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地理信息数据是经济建设重要的基础性资料,它是实现信息集成和信息共享及可持续利用的支持条件和根本保障。

——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缩短。原《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

省级基础测绘项目更新周期为5至10年,市、州、县(市、区)基础测绘项目更新周期为3至5年。

本次修订将更新周期改为: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市(州)、县(市、区)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明确测绘航空摄影相关内容。我省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各种基础地理信息变化周期短,前后差别大,航摄影像需要及时更新,才能保持现势性,满足经济、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需求。

而作为公益性事业的基础测绘,是一项非营利性的工作,需要大量投资,不可能依靠市场机制来自发调节,必须由各级政府统一规划和协调,并给予必要的公共财政支持,并由各级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条例》修订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基础航空摄影和用于测绘的遥感影像的获取和分发工作”等内容,将基础测绘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进行统筹安排,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既保证所需资金,又避免重复浪费。

《条例》对测绘应急保障有什么新的说法?

应急测绘保障是新《条例》首次从法律上赋予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职责。

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测绘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应急测绘保障预案,会同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测绘保障机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免费提供地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测绘成果,做好遥感监测、导航定位等应急测绘保障工作。

根据新《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我局可在第一时间利用已有信息成果快速提供各类地图、遥感影像和信息平台服务,为有关应急处置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快速组织专业测绘保障队伍和装备前往现场,利用多种类型无人机、三维激光扫描、北斗导航定位等设备获取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并制作影像、地图等,为相关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

《条例》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方保密面有何规定?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事关国家战略安全和核心利益。

为加强测绘活动中的保密监管,维护地理信息安全,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地理信息采集、存储、处理、应用和网络传输中,以及从事测绘活动涉及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应当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同时,将原条例中对外国的组织和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内容,调整到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从资质管理的角度加以规范。

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此外,对于国家版图意识教育、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保障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统一等方面,《条例》均有相关规定。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测绘地理信息、教育、网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条例》第三十五、三十七条都规定了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在地图审核中的具体职责。

信息时代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尤为重要,因此《条例》单设第三十六条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安全检测及保密义务,第四十九条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以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利益。

新增86座导航定位基准站,提供全天候定位导航服务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杨升说:“目前四川已经建立导航定位基准站100座,未来两年还要新增86座,将为北斗导航系统提供全天候的定位导航服务。”

杨升表示,《条例》为做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测绘地理信息支撑保障,加快测绘基础体系建设,推动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应用服务,提供了法治保障,开启了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新篇章,同时《条例》强调健全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也是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重要举措。

据悉,“十二五”以来,我省全面完成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等“十二五”基础测绘建设任务,完成我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任务,建成四川省“一网一图一库”地理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四川省北斗高精度定位数据播发系统,首次实现全省航空航天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全覆盖,首次摸清全省地理国情家底并建成覆盖全省的地理国情数据库,全省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率从“十二五”初的40%提升到目前的65%,到2022年,将力争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省覆盖,为全省经济发展和应急保障等工作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