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钟振宇

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是党的十九大对推进绿色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记者从7月31日召开的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对“四川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三年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2020年以市(县)集中办公区为创建重点,全省上下共计3417个单位(部门)需在年底前达到节约型机关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排,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联合在稍早前制定了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到2022年,全省7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建成节约型机关。实行能耗分项计量、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开展“光盘行动”、使用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标准涉及5大板块、48个考核小项,总计110分。在验收中,满足评价总分不低于80分的条件时,评定为节约型机关。

为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我省日前对目标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2020年以市(县)集中办公区为重点。4家牵头部门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摸底情况进行梳理研判,分解了今年全省节约型机构创建工作任务清单:计划年内建成节约型机关3417个,其中省级43个、市(州)级608个,区(县)级2766个。在省一级,既包括省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厅等党政机关,也包括省残联、省友协、省兽药监察所、省农机监理总站等群团部门和事业单位。从全省21个市(州)的创建比例看,8个地区的计划创建目标为20%至25%,10个地区超过25%,德阳、达州、资阳3市超过30%。

为有序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市(州)全部印发了实施方案,部分区县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也相继出台。不少地方组织召开了节约型机关创建动员会、培训会,一些单位也抓紧查缺补漏,启动能源审计等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背景下,开展创建工作意义更加重要。”这次推进会强调,各地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对全社会示范导向作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让勤俭节约成为广大机关和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当前,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作为创建工作的责任人,牵头研究解决困难问题;要细化方案,明确“施工图”,倒排工期,确保年底前通过验收。

这次推进会以电视电话方式召开到省直和各市(州)创建单位。会上,省直机关工委表示,将在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中将节约型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未达标者不能参与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省发展改革委提出,要将节约型机关建设情况作为对各市(州)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方加大节约型机关创建力度;财政厅将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财政资金保障措施和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