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近年来,攀枝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安排部署,立足职责定位,从严从重惩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查处了一批“硕鼠”“蛀虫”,持续形成高压态势。2月23日,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一、四川攀枝花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盛德华受贿、挪用公款案。

盛德华利用职务之便,为粮食企业在承揽业务、费用结算、中转仓租赁、项目建设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57万元。与有密切业务往来的粮食企业串通,挪用购粮款200万元借给其亲戚使用。盛德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盛德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0月,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二、攀枝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贾雨鑫挪用公款案。

贾雨鑫在担任攀枝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库存油轮换业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司油品销售货款共计659万余元,用于炒期货、个人消费等。2019年5月,贾雨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9月,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三、攀枝花市仁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攀枝花市佳禾粮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建林违纪案。

黄建林在仁和区金江粮库储备稻谷轮换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监管不力,导致中标公司将140余吨陈粮顶替新粮,并顺利入库,造成严重损失。2021年12月,黄建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四川攀枝花国家粮食储备库业务科科长喻云炜违纪案。

喻云炜在储备粮保值轮换过程中,工作失职失责,监管不力,致使粮库仓储粮食黄粒米超标,直接经济损失34万元。喻云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喻云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攀枝花市质量检测站化验员刘萍违纪案。

刘萍利用担任质量检测站化验员职务之便,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托,优先对请托公司的小麦样品进行检测,并帮助处理检测样品的水分超标指数,收受他人红包礼金6000元。2021年8月,刘萍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