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春华

7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成都一名学生和培训机构签订合约,保学生高考成绩过一本线,否则将按比例退费。然而高考成绩出来后,这名学生的成绩很遗憾没有过一本线。但与培训机构交涉后,也迟迟得不到退费……最后,这件事情闹上法院,四川自由贸试验区法院判决培训机构按约定退还学生费用。

去年1月,李杨(化名)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协议,约定李杨签约目标为一本线。在高考成绩及录取线划分后,若未达目标,该培训机构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按李杨交纳总费用扣除综合服务费500元后的20%退费。协议签订当天,李杨支付了总费用43000元。

遗憾的是,李杨并没有达到一本线。合同约定的退费日期已过,但其与培训机构协商多次退费并没有结果。为此,李杨到法院起诉,要求培训机构按合同约定退还8500元。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合同系是当事人订立权利义务关系的自由意思表示,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合同相对人均应按照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李杨与培训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成立生效。根据双方约定,培训机构应当向李杨退还8560元。李杨只要求退8500元,是其对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法院予以照准。最后,依法判决培训机构退李扬8500元。

成都中院法官提醒:


教育机构应当恪守诚信原则,如果未能实现预订目标,学生家长应及时按照约定要求教育机构退款。学生家长如果遇到教育培训机构拒不退款的情形,可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及时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三点:


选择培训机构千万要理智——


不要轻易听信推销人员的劝说,学习固然是好事,但还是要按需求和财力理性消费,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对于承诺性条款要逐一看清。必要时多设想在学习过程中将会遇到的问题,并向工作人员咨询清楚,不要莫名其妙掉进“陷阱”。


口说无凭,注重保留证据——

很多培训机构收钱后往往开张收据、发个听课证了事。一有纠纷,其口头承诺并无文字记载,消费者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所以消费者一定要与对方签署相关合同,并认真阅读合同上所列出的相关条件。


谨慎对待“全额退费”等承诺——

在签署合同时多注意合同内容并请教法律方面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