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君

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西“豫章书院”案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此案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等5人,均被一审法院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4人被判刑,另有1人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16日,吴军豹、任伟强等人共同出资,经报批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开办“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简称“豫章书院”),并于于2014年1月经批准增挂“青山湖区阳光学校”校牌,承担重点青少年的教育和行为矫正。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吴军豹(该校理事长)、任伟强(该校校长、法定代表人)等人违反办学许可规定,对该校学生施行有关心理治疗、精神障碍治疗活动的“森田疗法”,在校内设立“烦闷解脱室”,将学生带入其中进行禁闭并安排人员专门看管,非法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类似这所矫正教育学校体罚、虐待学生的事件,近年来并不鲜见。其中比较极端的还有教官体罚、殴打学员致死事件。面对乱象纷呈的矫正教育学校,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平时监管,另一方面对任何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严惩。以此案为例,依照相关法规,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更何况,此案还有“扒衣服”、“抽龙鞭”、“打戒尺”等殴打、侮辱他人的行为,依法亦当从重处罚。

一些所谓的矫正教育机构,吹嘘对无心向学、有网瘾症等行为的青少年有矫正“奇效”,实际却干着摧残青少年的非法勾当,其暴力手段令人发指,对青少年造成的身心戕害更难以弥补。矫正教育乱象频出,必须要靠法治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