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铃 遂宁观察记者 赵权军

7月7日,记者从蓬溪县有关部门获悉,蓬溪围绕风险防范、薄弱环节、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四个方面,开展推进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力争用1年时间(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集中整治,整改森林防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森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强风险防范抓自查 整治薄弱环节

组织召开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落实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部门关于森林防火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蓬溪县委编办与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出蓬溪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存在的三块问题短板。

同时,蓬溪各部门吸取木里、西昌森林火灾事故教训,总结近年蓬溪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收集各单位提出改进升级措施5条建议,坚决以森林防灭火工作为“针”,穿起安全风险防范这条“线”,全面防范化解风险。

近日,蓬溪相关部门制发《蓬溪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专项整治推进方案》,从组织领导、问题检视、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等五个方面,专项推进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落实,力争用1年时间(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集中推进整治,重点整治森林防灭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责任落实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将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制定《蓬溪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专项整治责任清单》,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风险隐患、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细化问题、任务和责任,制定建立健全火场指挥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等17项任务清单,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地方扑灭火队伍建设办法等10项制度清单,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抓工作落实责任 提升体系建设

据蓬溪县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诊治将严格按照“分级响应、属地负责”原则,着力完善责任体系建设,从责任落实方面细化4个牵头单位、28个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各相关单位领导干部领导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同时,完善责任落实监督机制,将县纪委监委、县委绩效办纳入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有效解决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工作主动性不够等问题。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救结合、高度协同”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上下贯通的应急管理职责体系,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此外,蓬溪县各部门对应省、市调整优化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设置,及时调整补充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过制定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防灾治灾救灾工作具体事权划分的通知》,强化扑火队伍的组织建设,逐步厘清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水利局在自然灾害“防”“治”“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共同事权及具体事权划分,确保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