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张明海

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四川将以是否查办案件作为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的重要标准,集中处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反映比较集中的典型案件,查实一批大案要案,处罚一批长期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企业和人员。

本次集中整治,包括项目自查、项目核查和重点抽查。《通知》要求, 要对项目自查、项目核查、项目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投诉举报线索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对发现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在项目核查上,明确了细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20日期间在建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按照项目招标监管权限分级开展核查,比例不应低于10%。有举报线索反映的项目必须列为核查对象,项目自查对问题避重就轻的必须列为核查对象。

重点抽查方面,也明确了方向——抽查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抽查台账问题较少地区和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工程项目。据了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市(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系统治理工作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