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樊邦平

6月29日下午,东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洪雅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洪雅县水利局不履行水行政管理法定职责一案,公益诉讼起诉人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履行职务,被告洪雅县水利局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

该案系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法院、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媒体代表共计10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据了解,2019年10月,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洪雅县水利局未依法对洪雅县建国砂石场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其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导致矿产资源被破坏、国有资产流失,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向洪雅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力度。此后,洪雅县水利局仍未按照检察建议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导致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遂向东坡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一是确认被告洪雅县水利局未查处建国砂石场非法采砂行为违法,二是责令被告洪雅县水利局对建国砂石厂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履行法定职责。

▲法庭调查环节,公益诉讼起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进行举证质证。

东坡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庭程序,组织各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围绕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庭审活动在合议庭主持下有序进行。

在最后陈述阶段,洪雅县水利局法定代表人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要求全体水利局工作人员尊崇敬畏法律,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听取检察建议,主动接受检察监督,依法行政,充分履职,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经法庭审理,确认相关行政部门对建国砂石厂无证采砂不全面履职的行为违法。被告当庭表示不提起上诉。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和合议庭的充分评议,该案当庭宣判,鉴于在诉讼过程中,洪雅县水利局对洪雅县建国砂石场无证采砂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且该砂石场已经履行处罚缴纳罚款义务,洪雅县检察院因此撤回要求责令被告洪雅县水利局对该砂石场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讼请求,东坡区法院予以准许,遂判决确认被告洪雅县水利局对该砂石场无证采砂行为未依法及时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