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6月29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出通知,就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出安排。排查旨在及时发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坚决防范和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遏制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排查要求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聚焦生产领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作用;突出风险管控,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从严执法惩戒,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排查中发现获证企业违法行为符合吊销、撤销、注销生产许可证法定情形的,依法从严处理。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对严重违法企业,立即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此次排查有何要求?

突出重点产品。危险化学品以易燃有毒易腐蚀产品为重点,包括粗苯、焦化苯、焦化甲苯、工业二硫化碳等有机产品;溶解乙炔等工业气体产品;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车用汽油等石油产品;工业氢氧化钠、工业用液氯、次氯酸钠等氯碱产品。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以钢桶、金属桶罐、气雾剂包装(气雾罐)、塑料容器为重点。

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以车载钢罐体和车载铝罐体为重点。

加强获证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对全部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获证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近五年国家、省级及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举报、安全生产事故及媒体曝光过的获证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证照信息、生产设施和设备、过程控制、检验质量控制和标识标注等方面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要求(见附件2)。在对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出厂检验报告存在不真实或造假情况的,对出具问题报告的检验机构进行延伸现场检查。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结合年度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监督抽查,抽查项目涵盖涉及安全的关键性能指标。及时公开监督抽查结果,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测粗苯的馏程、密度;焦化苯的苯含量和颜色(铂钴);焦化甲苯的苯含量、馏程;工业二硫化碳的馏出率;溶解乙炔的丙酮含量;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的组分和总硫含量;车用汽油的硫含量、苯含量、研究法辛烷值;工业氢氧化钠的氢氧化钠和氯化钠;工业用液氯的氯的体积分数、水分和三氯化氮;次氯酸钠的有效氯和游离碱等关键指标。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重点检测气雾罐罐口接触高度、气密性、变形和爆破压力,钢桶、金属桶罐和塑料容器跌落试验(耐跌落性)、气密和耐液压性以及塑料容器高温堆码性能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