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杰


最近,辽宁盘锦一检察官的雷人雷语雷倒了不少人。庭审中,孙旺检察官那句“收受贿赂不办事,说明司法人员坚守了道德底线”,刷新了人们的认知;而辩方律师提出“被告人12份笔录,没有一份时间和同步录像一致,属于不合法”时,这位检察官更是理直气壮称这是“合理误差”,“恰恰体现了侦查人员在相关的提审过程中,扎实严谨的作风”。

视频曝光后,相信所有人脸上都是“大大的问号”。堂堂一位检察官,咋逻辑这么混乱?他后面还说的一句雷语,或许点出了真实想法:“我们侦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可能还没有达到辩护人员要求的标准,我们是盘锦,不是一线二线特大城市,希望辩护人对此予以谅解。”

说白了,他觉得城市小,司法底线、办事底线也能低一点。他还真是说到做到,比如备受争议的“拿钱不办事坚守道德底线论”,不仅拉低了法律底线,也亲手把道德底线往下调到不见底了——收受贿赂首先在法律上就是触犯底线的。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两高关于“贪污贿赂解释”进一步补充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务价值3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从法律上讲,说这个司法人员没有触犯法律底线,是站不住脚的。而法律本就是道德的底线了,法律底线都丧失了,还谈什么道德?能够大言不惭说拿钱不办事坚守道德底线,是无耻还是无知?言下之意,只要胆子大,底线自己划?这是小城市,没底线也要谅解?

但城市再小,也不能随意践踏法律、道德、职业底线啊。轻易自己“划底线”,怕是自己也没啥底线;认同城市小就可以不用依照法律胡来,只会让城市越来越差。任何践踏法律的行为,都应该严肃处理。

这件事,也给法治建设提了醒。迈向现代化法治社会,任何地方不能掉链子,尤其是加强所谓小城市司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建设,对渎职行为要严肃对待。如今,我们强调要依法治国,这是决不可逆,也决不能逆的大趋势。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认同法律、尊崇法律,尤其是法律工作者,本应承担普法工作,怎么能公然漠视甚至羞辱法规?部分小城市公职人员“底线自己划”的无底线行为,是法治建设必须迈过的坎。该是警钟长鸣的时候了,收收那些没有底线的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