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罗向明

记者6月29日从成都市委组织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该市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上讲台。

《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全国、四川省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的刚性要求和规定动作。创新提出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上讲台的工作运行机制、组织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带头到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特色学院等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确保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的硬指标。明确要发现和掌握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领导干部,充实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本土优秀师资库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规范了领导干部上讲台的范围方式、授课内容、授课质量、授课纪律等事项。领导干部上讲台的范围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市)县直属部门、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其中,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上讲台1次。领导干部上讲台主要采取开班动员、形势报告、专题讲座、主题党课和交流研讨等形式,鼓励运用启发引导、互动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课堂的吸引力、感染力。领导干部上讲台要严格遵守“研究无禁区、讲台有纪律”的要求,把讲政治贯穿教学全过程,模范执行学风建设有关规定。

《实施意见》聚焦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充分发挥好党校讲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鼓励领导干部到外地党校、干部学院授课,积极宣传推介成都;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支持领导干部应邀到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授课,共享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产业功能区建设等成都改革发展经验。

《实施意见》提出党校(行政院校)和社会主义学院、特色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把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与优秀师资库和课程库建设有机结合,整合优化各类教学资源,建强干部培训保障体系。要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统筹制定本地领导干部上讲台计划并按程序报审后发布预告通知。每年底,各地各部门要将领导干部上讲台计划落实情况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备案。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开发“领导干部上讲台综合管理平台”,建立授课情况登记、汇总备案等机制,力求《实施意见》能执行、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