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王吉南

6月28日,记者从宜宾市纪委监委官微获悉,经宜宾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对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原副部长李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礼金;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李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李俊开除党籍处分;由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李俊解除劳动合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宜宾市叙州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