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观察 邓林灵 川报观察记者 何浩源

6月24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通报6起典型毒品案件,涉及制造毒品、贩卖毒品、少量贩卖零包毒品、容留吸毒等方面。

2016年底肖某某从成都市金堂县带陈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到邻水县王家镇双龙村2组。陈某某等人在该村一养兔场附近,采取化学合成的方式利用麻黄素开始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此后,肖某某、周某、刘某某等人多次使用麻黄素制毒。期间,黄某某在明知肖某某购买麻黄素用于制造甲基苯丙胺的情况下,在德阳市中江县兴隆镇以约63万元现金的价格将2袋麻黄素卖给肖某某。周某多次将甲基苯丙胺贩卖给游某某,游某某则将其张某某、李某某等人。

2018年1月1日凌晨,公安民警将正在养猪场内睡觉的肖某某、周波某,并当场查获等待结晶的麻黄油1桶,重43.98千克;并在周某的养猪场内查获2支高压气枪疑似物和2支射钉枪疑似物,其中一支射钉器改装枪经鉴定以火药燃气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具有致伤力,属于枪支。经查,被告人肖某某、周某共制造甲基苯丙胺62.98千克。

在此案中,被告人肖某某犯制造、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周某犯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黄某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被告人游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被告人周某违法所得344000元予以追缴;扣押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一辆越野车、制毒工具、改装的以火药为动力的射钉枪、作案工具手机等物品予以没收。其他扣押在案的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还包括蒋某某、蓝某某、周某等三人在成都购买甲基苯丙胺,在返回广安时被民警截获,但在此前蓝某某将毒品卖给程某某的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李某某将0.1克海洛因包子(白色卫生纸包装)卖给熊某某的贩卖毒品案。林某某六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冰毒共计4.1克的贩卖毒品案。许某从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7月27日多次向蒋某某、蔡某某等人售卖毒品冰毒,并在其居住房间的客厅茶几、卧室、厨房等地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疑似毒品冰毒计26.8克,疑似毒品麻古计6.1克的贩卖毒品案。曾经是公职人员的颜某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案。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蒋伟林介绍,一年来广安市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累犯、再犯比例较高,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例逐年下降,新型合成毒品案件比例上升,毒品引发的次生危害不断增大,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和涉毒犯罪的青少年人数比例呈增长趋势等特点。“全市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打击知道毒品、大宗贩卖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加大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做好刑罚执行和相关追缴、没收工作,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