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石小宏
6月23日,健康四川——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举行,该专项行动倡议全川居民,提升心理健康水平,护航心身健康,助力幸福生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我省印发了《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实施包括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在内的18项行动。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由省卫健委发起,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多个部门参与,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和省精神医学中心为执行主体。行动启动后,省精神医学中心将在全川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心理健康流行病学调查。
据了解,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包括6个方面的任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促进、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开展常见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工作、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和管理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通过该项促进行动,到 2030 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30%;焦虑障碍、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80%;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 4.8 名/10 万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身)科的比例达到 80%;建立公益心理援助热线和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市(州)比例达到 100%;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和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85%;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 80%。
在活动现场相关部门还发出了心理健康倡议:1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追求心身共同健康。2使用科学的方法缓解压力。3重视睡眠健康。4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积极发挥运动对情绪的调节作用。5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6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7家庭成员之间要平等沟通交流,尊重家庭成员的不同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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