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源头活水
——《论粮食税》《论我国革命》导读
王东
1921年发表的《论粮食税》和1923年写成的最后论文《论我国革命》,是列宁晚年论著中的两篇代表作。这“两论”综合到一起,可以说集中代表了列宁晚年的重大理论创新,可以说是新经济政策道路实践创新的理论升华。甚至可以说,这是列宁一生中理论创新中的“第二次飞跃”:第一次飞跃,是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道路的开辟,理论上的主要代表作是《帝国主义论》和《国家与革命》;第二次飞跃,是1921年新经济政策道路的开辟,由此才找到了原先经济文化落后的小农国家,走向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主要标志性成果是《论粮食税》和以《论我国革命》为代表的列宁最后论著。
今天,我们重新学习列宁这两篇经典著作,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列宁最后论著与晚年创新的历史背景
要深入理解列宁《论粮食税》《论我国革命》的思想真谛,就必须了解1917年十月革命后俄国道路与列宁思想发展的曲折过程。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是1921年从战时共产主义走向新经济政策道路的重大转变。
“战时共产主义”的历史作用和社会后果可以说是双重的。在这里,有必要区分出两个不同概念——“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战时共产主义道路”,分别评价它们的功过是非。
作为对付战争环境的应急措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尤其是余粮收集制,保证了百万红军和城市人口的粮食供应。然而,战时共产主义作为小农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一条道路,作为社会主义的一种经济模式,作为一种经济和政治体制来说,又是不成功的,是走向灾难和危机之路。正是在1921年的春天,在从战争到和平的转变关头,造成了相继而来的三大危机——农民危机、工业危机、政治危机,把战时共产主义体制和道路所潜藏的问题,一览无余地暴露出来。
首当其冲的是农民危机。在3年战争时期,农民交出了3亿5000万普特的粮食,得到的却是一些毫无价值的纸币,实际上是被苏维埃政权强行借粮索粮。在转向和平的1921年春天,在还没有见到余粮收集制终结的情况下,农民的不满情绪变成了绝望情绪,消极对抗变成了积极反抗。农民的动荡,动摇的是苏维埃政权的主要基石。农民危机,是威胁苏维埃政权生命线的致命危机。
接踵而来的是工业危机。农民危机不是孤立的,在一个小农国家里它势必带来连锁反应、全局动荡。从1921年春天开始,燃料危机、运输危机接连降临,在连续打击下,本来就已岌岌可危的工业经济,还在往下坡道上猛滑。
最后是作为经济危机并发症的政治危机。1921年春天还爆发了严重的政治危机。这种政治危机的根源是双重的,一方面植根于经济体制的危机之中,另一方面则源于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内在矛盾之中。
连续产生这一系列危机,绝不是偶然的巧合。它向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发出了紧急制动的危险信号:在战争转向和平的新形势下,必须立即终止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必须“重新探索经济政策”。
《论粮食税》,是列宁晚年从战时共产主义转向新经济政策道路的历史起点与理论起点,可谓列宁晚年理论创新的开篇,或称上篇。
从形成过程的角度看,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在新经济政策形成的初期,在1921年上半年,真正付诸实践的还只是粮食税这样一项重大的经济政策,因而列宁当时倾向于把粮食税看做新经济政策的实质。第一次试图全面论述新经济政策理论基础的著作,取名为《论粮食税》,反映了他这一阶段的认识。农民交了粮食税,剩下就可以自由贸易,市场流通。
1923年初,列宁在生命垂危之际写成的《论我国革命》,则是列宁对新经济政策道路最初两三年的实践,乃至从十月革命道路到新经济政策道路的理论总结、哲学总结,堪称是列宁晚年理论创新的收篇之作,或称下篇。
把这两部列宁晚年的经典之作合到一起学习研讨,有助于我们今天更好地理解列宁晚年所探索的新经济政策道路。
《论粮食税》的五个部分与一条红线
《论粮食税》的总体结构,是循序渐进地阐述五个部分的内容:①转向新经济政策的历史背景与思想主旨——落后俄国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②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基本依据——五层次经济结构的基本国情;③新经济政策实质——国家资本主义四种形式;④新经济政策的政治意义;⑤实行新经济政策的三大要素。
贯穿这五个部分的一条思想红线,则是落后的小农国家不能靠国家垄断制快速建成社会主义,只能以市场为基础,迂回渐进地走向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这就是新经济政策道路的实质。
1921年3月15日,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列宁在《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中,一针见血地点出问题最深层的实质,实际上是打破国家垄断制:
“为什么我们需要以实物税来代替余粮收集制呢?余粮收集制是以征收所有的余粮,建立强制性的国家垄断制为前提的。当时我们不可能有其他的办法,因为我们处于极端贫困的状态。在理论上,不一定要认为国家垄断制从社会主义观点看来是最好的办法。在一个拥有工业、而且工业正在进行生产的农民国家里,如果有一定数量的商品,那是可以采用实物税和自由流转的制度作为一种过渡办法的。”
1921年4月,列宁在《论粮食税》中,第一次试图从理论高度阐明新经济政策的实质,该文的副标题揭示了问题的实质——《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
“用粮食税来代替余粮收集制这一政策的实质何在呢?
粮食税,是从粮食贫困、经济破坏和战争迫使我们所实行的特殊的“战时共产主义”向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过渡的一种形式。而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又是从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色的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种形式。
那该怎么办呢?或者是试图完全禁止、堵塞一切私人的非国营的交换的发展,即商业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这种发展在有千百万小生产者存在的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一个政党要是试行这样的政策,那它就是在干蠢事,就是自杀。说它在干蠢事,是因为这种政策在经济上行不通;说它在自杀,是因为试行这类政策的政党,必然会遭到失败。”
新经济政策体制的本质特征,就在于有计划地开放市场,形成一种开放的经济体制,以根本区别于封闭、堵塞、僵死的产品经济体制、自然经济体制。
正因为如此,列宁才把新经济政策时期形成的设想,称之为商品交换“这个概念所设想的建设计划”。他还一针见血地点出了新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这项工作的社会经济基础是什么?是以市场、商业为基础还是反对这个基础?”承认商品市场的必然存在,通过国家调节下的市场来组织整个经济运行机制,以市场经济为桥梁走向社会主义建设——这就是新经济政策体制的实质。
《论我国革命》的哲学精髓
《论我国革命》这篇短文,实质上是列宁最后构想的方法论和“哲学篇”,最为集中、最为鲜明地体现了列宁后期的思想精髓,列宁辩证法的活的灵魂。
列宁并非轻易地选择了这个引起世界性争议的大题目作文章,而是刻意要从世界观、方法论的高度,即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和唯物史观的高度来总结俄国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从根本上揭示出种种反对俄国革命的机会主义谬论的认识根源和哲学基础。它的思想精粹在于:俄国社会主义革命是新时代历史辩证法的必然产物,它充分显示出世界历史发展中一般与个别的深刻辩证法;必须打破社会主义只有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条道路的死板公式,俄国和东方将探索不同于西欧的、社会主义的多样化的新道路。贯穿列宁最后著作的一根思想红线就是:理论与实践、一般规律与民族特点、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俄国特殊国情的辩证统一。
在谈到马克思《资本论》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历史辩证法、革命辩证法时,列宁理论思维的哲学精髓与鲜明特点,就是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共殊观,一般与个别对立统一的辩证法。这一点集中体现在1914、1915年间写成的《哲学笔记》中。《论我国革命》从世界历史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高度,作出了再概括:
“他们根本不相信任何这样的看法: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
这里谈的是一个哲学问题,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也可简称为共殊观的问题。这是一个特别普遍深刻的重要哲学问题,常常和思维与存在关系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形影相随,紧密联系在一起。
正是以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共殊观为一条红线,列宁《论我国革命》分三个层次,逐层深入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辩证法:社会主义本质同一性与民族道路多样性;落后小农国家的俄国社会主义道路特殊性;未来东方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丰富多彩的民族历史特色。
列宁的最后之作仿佛是内容丰富的多重奏,它的主旋律固然是探讨苏维埃俄国的社会主义特殊道路,可是同时也包含着对东方国家必将走出社会主义新道路的超前认识与哲学预见。
中国改革开放道路的源头活水
今天,我们重新学习列宁主义经典著作《论粮食税》《论我国革命》,有着积极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从1921年《论粮食税》到1923年《论我国革命》,乃至列宁最后论著,包含着时代观、国家观、社会主义观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是列宁晚年社会主义观念的根本改变与重大创新。
列宁晚年的重大理论创新,在总结新经济政策道路头3年历史经验基础上,还以列宁晚年新社会主义观为主线,提出了一个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系统改革构想。这是列宁主义理论创新在21世纪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中,最重要的思想生长点,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建党百年伟大历程中重要的理论上的源头活水。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邓小平在1985年8月会见非洲国家领导人穆加贝时说:
我们的同志编辑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里面是我的一些讲话,有十二大的开幕词,不知你读过没有?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
2013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纵论社会主义500年的历史经验与历史教训,把“列宁阶段”与“苏联模式”区分为两个不同历史阶段,分别做出科学评价,并且特别强调了列宁晚年新经济政策道路与社会主义观的重大创新。
正是在列宁《论粮食税》《论我国革命》中,我们可以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道路的理论来源和哲学基础。
(作者系中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会副会长,列宁思想研究会会长,北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主任)
点读
如何理解“要恢复国民经济,应当从农民方面开始”?
郭祥
《论粮食税》是列宁系统阐述苏俄过渡时期新经济政策的重要著作,也是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代表性论著。这篇论著不仅为当时的苏俄经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也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21世纪的今天,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重读《论粮食税》,汲取历史经验和教训,有助于我们在复杂环境中立足国情、把准脉搏,让已驶入深水区的中国改革航船行稳致远。
在《论粮食税》这部经典著作中,根据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列宁首先指出了改善农民生活状况的紧迫性,强调“必须立刻采取迅速的、最坚决的、最紧急的办法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和提高他们的生产力”。他指出,要恢复国民经济,应当从农民方面开始,立刻提高农民的生产力。所谓从农民开始,就是从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开始,允许农民在交纳粮食税后进行自由贸易。只有通过这种办法,才能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在《论粮食税》中,列宁把解决农业和工业的交换问题、农民利益与发展问题作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的切入点。在当时,为什么不是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而是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呢?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经济要发展,农业、工业以及服务业等各部门之间的相对均衡是重要条件。从当时的经济运行情况来看,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之间的均衡,已经被余粮收集制所破坏。“无农不稳,无粮则乱”,余粮收集制极大地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工业要发展,要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就需要有粮食和燃料等生产要素。要增加粮食的生产和收成,增加燃料的收购和运输,非得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产力不可。
“粮稳安天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工业发展的基础。与此相联系,农业也就成了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得以独立化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在这样的背景下,当时的苏俄用粮食税代替原来的余粮征集制,用税制的办法来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势在必行。
《论粮食税》是列宁晚年对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在革命胜利后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做出的开创性探索,尽管是针对当时俄国的具体情况而进行的理论阐述,其后所进行的具体实践也带有俄国的特殊性,但是其特殊性背后折射出来的普遍真理对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特别是在新时代背景下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更是如此。在特殊的历史时期,“要恢复国民经济,应当从农民方面开始”。在新时代,要振兴国民经济,仍然需要从农民开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农业生产相对落后,已成为国民经济薄弱的环节,因而,农业生产的发展是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现代化建设、社会稳定的基础,并最终决定着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可以说,稳住农业基本盘,夯实“三农”压舱石是我们能否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关键之一。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上,农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所表现出来的制约作用则有不同。愈是发展中国家,它的落后的农业对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发展的制约作用就愈为突出。即使是在工业化发达国家,农业也是整个国民经济要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其中之一就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初级产品供给保障。会议指出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三农”工作也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必须顺应城乡演变和现代化建设规律,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把农业农村发展摆上优先位置。
用粮食税代替原来的余粮征集制,在苏俄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用宏观调控的手段干预经济的方式有很多,税收的办法是其中之一。即便是现在,税收政策在我国的“三农”问题上,特别是乡村振兴领域,仍存在大有作为的空间。总的来说,通过税收的调控,可以实现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收入分配的公平等等。具体而言,以乡村振兴为例,政府可以通过征税获取财政收入,为提供广大农村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履行公共职能提供资金支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逐利性只会将有限资源投向非农业农村领域,从而阻碍乡村振兴。因此,乡村振兴一方面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输血”,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从税收政策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引导社会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各种资源向乡村振兴聚集,帮助农业农村积极“造血”。同时,更需要政府通过税收政策设计来减少、规避和矫正资源向乡村振兴聚集过程中出现负社会效应的行为,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
(作者单位:四川轻化工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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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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