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郑志浩

6月9日,内江召开2020年城乡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从6月起,针对当前摩托车、电动车路面秩序混乱的问题,内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城乡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摩托车(二、三轮)、电动车(二、三、四轮)无牌无证、酒驾毒驾、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改(拼)装(赛摩)及报废车辆等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以及非法经营、销售,非法拼装、改装(赛摩)摩托车、电动车的企业、商户进行整治。

专项行动共分为3个阶段,6月10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1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是围绕重点整治区域和重点整治对象,按照区域划分实施严厉管控和打击,推动全市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常态长效管理阶段,通过持续化、常态化的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促使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遵章行驶,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提升,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全市路面净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内江组建市级综合执法队,分为三个小组,将在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按照分片区、分时段、全天候、不间断方式,在各自负责辖区依法打击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等行为。各县、市将参照市级综合执法队的工作模式,在各自辖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