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燕巧  摄影 华小峰

一个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和一个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合并后,集体经济收益该怎么分配?

1月20日,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紫云村党支部书记冯开银表达了他的困惑。

省人大代表、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紫云村党支部书记冯开银

冯开银所在的广元市昭化区紫云村,原来村里发展起1320亩猕猴桃产业园,建立了交易市场和保鲜库,并配置包装车间和物流仓库,延长了猕猴桃产业链,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账户有了一定的滚动发展资金。

2020年5月,村级建制调整,嘉川村、三清村合并入紫云村。“原来村700余人,现在全村有2000余人。”

村建制调整后,原来紫云村的村集体经济收益还没分配过。

“因为不知道怎么分配,按原来的村分配,另外两个村的村民有意见,3个村平均分配,原来紫云村的村民也有意见。”冯开银介绍。

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冯开银提出,两项改革后,村干部工作量增加,在发展集体经济上面,发展得好不好,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能够挣多少钱等问题上心有余力不足。同时,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严重缺乏,经营模式单一、收益较低。此外,支持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在落地上仍存在差距,特别是金融贷款、项目用地上有一些制约。

冯开银建议省级层面能出台关于两项改革后集体经济发展及收益分配的细化可操作的政策,让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更有指导性。同时,降低集体经济贷款抵押门槛,让集体经济有资金发展,同时出台监管办法,监管集体经济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