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吴浩 摄影 欧阳杰

1月19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联组会召开,省政协委员、民革四川省委副主委、凉山州政协副主席肖春在会上发言,建议以贯彻《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为契机,从“人、地、钱”三个方面率先着手,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精准扶持,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能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2021年,我省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

肖春建议,结合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包括激励能人下乡、加强人才培训、实施对口帮扶三个方面。“同时,结合深化土地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展试点区土地政策的应用范围。”肖春表示,要加强用地指标保障,用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充分显化农村宅基地的财产价值。

谈到“钱”的问题,“要结合落实重农强农战略,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肖春同样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首先是加大财政奖补增动力。“四川可实施省级财政奖补,从2022年起到2025年,对从未享受过中央、省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且收入较低的村,由市县两级财政通过实施项目的方式给予补助资金。”肖春说,其次是实施减费降税减压力,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通过财政奖补政策全额返还。

最后是强化金融支持增活力。“应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拓宽村级集体经济融资渠道,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支持村级互助担保组织建设,提高农户小额贷款惠及面。”肖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