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观察 湛璐霜 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1月7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举行“向人民报告”交警专场新闻发布会。会上,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2021年工作举措和成效、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解读了公安部近期发布新制修订的3个部门规章。

2021年,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核心战斗力、事故预防主责、城市缓堵保畅、安全宣传教育、交管“放管服”改革五个方面抓好措施落地落实。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无论是“减量”,还是“控大”,农村地区是重中之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大的短板是农村,在农村机动车中,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安全性能差,交通事故隐患较大。

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攀枝花交警支队着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将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纳入三级综治体系,积极发挥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基层基础作用。“延伸‘一村一辅警’机制,发展‘1+N’工作模式,全力攻坚十项重点任务。”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王富春介绍道。

此外,依托社会化交管服务站,进一步延伸交管社会服务网络,科学“社区交警”布局,加强警邮、警保、警银、警医、警企合作,将服务群众延伸到“最后一米”。

近年来,攀枝花交警陆续推出“全国通办、一证快办”等69项交管便民改革措施,2021年,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交管改革措施,推行“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推出师生寒暑假“专场”、老龄群体“适老化”服务、上班族“加时”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