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秦勇

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自贡市民能不能放烟花爆竹?在哪里能放?1月5日,记者从自贡市政府获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近日,该市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区域包括自流井区新街、郭家坳街、五星街、东兴寺街、舒坪街、仲权镇、荣边镇所辖区域;贡井区贡井街、筱溪街、长土街、艾叶镇、成佳镇、建设镇、桥头镇、龙潭镇所辖区域;大安区大安街、龙井街、和平街、凤凰街、马冲口街、凉高山街、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三多寨镇、何市镇所辖区域;沿滩区沿滩镇、卫坪街、仙市镇、王井镇、邓关街、兴隆镇、瓦市镇、黄市镇、永安镇所辖区域;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全部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需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燃放。

如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自贡市政府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劝阻、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