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

本文刊于四川日报5月11日第3版。

展现扎实履职成果 体现强烈使命担当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亮点解读

5月1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800多位省人大代表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深化拓展代表工作,代表依法履职取得新成效;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代表们认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成效显著,报告展现了扎实的履职成果,体现出强烈的使命担当。

抗疫情

各级人大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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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非常时期的责任担当,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各环节发力,全力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解读:

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支持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全省各级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做好机关严格防控的同时,依法助推各地疫情防控,积极助力分区分级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各级人大代表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积极建言献策,奋勇投入抗击疫情工作一线,在各个领域、行业、岗位发挥主体作用……省人大代表、泸州市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郑海三感触颇深,“从城市到乡村,从疫情防控一线到后方物资保障,从维护社会稳定到保障复工复产,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传递了战胜疫情的坚定信心,凝聚了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重立法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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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和省委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9件、修改9件、废止1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38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7件,为治蜀兴川提供了法治保障。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高质量发展、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公共卫生等重点任务,调整完善立法规划和计划,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解读:

“去年,我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关注民生立法,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部条例的颁布实施,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省人大代表、自贡市农科所副所长曾玉清感触颇深,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适应全省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作出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对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作出规范,为我省全面战“疫”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些年来,从省上到地方,各级人大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了很大功夫,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017年1月1日,自贡首部地方性法规《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施行。去年,曾玉清参与了当地人大常委会组织对该条例的执法检查。“因为这部法律的实施,水源地在日常管理、问题整治、水质改善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各项指标达标率得到提升,基本构建起了长效保护机制,保护针对性也得到加强。”曾玉清举例,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地按程序重新划定调整后,水源地数量由112处调整为72处;对32个未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听证制度,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就在5月8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发布《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征集令”,向社会征集陈述人和旁听人,并将在5月22日举行《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立法听证会,共商赤水河流域保护大计。

强监督

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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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1个,作出决定决议5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着力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保障改善民生、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能。

解读:

聚焦全省工作大局,以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促进司法公正,强化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增进民生福祉……监督的效能,在过去一年里得到充分发挥。

聚焦精准脱贫目标,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第七轮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对2019年计划脱贫的31个贫困县,开展实地检查,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这是以监督增进民生福祉的最大亮点。”省人大代表、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斌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2015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和包括广安在内的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就先后开展了多轮扶贫开发条例的执法检查,每年根据条例的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我们通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监督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对这些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以法治的方式、思维和手段,持续用力,依法助推脱贫攻坚。”刘和斌告诉记者。持续多年的助力,成效显著,2019年,广安在全省率先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为今年实现全面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勇创新

依法履职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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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开展“四讲四有”人大建设,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制度、能力、作风建设,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深做实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代表更好为人民代言、为人民谋利、为人民服务。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11件议案全部审议完毕,涉及的9个立法项目,其中1项已进入审议程序,2项已进行立法调研,6项已展开研究论证。代表提出的1083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将代表意见最集中、最突出的12项重点事项,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加强协调,推动相关方面改进工作。

解读:

议案建议办理能取得如此成效,与省人大常委会的强力推动密不可分。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起草法规草案、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采取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人专责跟踪、及时反馈情况、当面听取意见等方式,建立清单制、责任制,实行满意度评价和网上公开等制度,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来自阆中市七里街道千鹤社区的省人大代表孙洪波对此感触颇深。在去年的省人代会上,他提了两个建议,一是关于“阆苍南”一体化发展的建议,二是“关于将阆中纳入首批天府旅游名县”的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人代会结束后,省发改委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同志多次与我联系、沟通,并协调相关单位,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孙洪波说。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雅安、眉山2个市,资阳市雁江区、内江市资中县、遂宁市射洪市3个区市县和广汉高坪、昭化石井铺2个乡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试点,共征集项目建议6992个,票决实施项目881个。今年,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试点将进一步开展并扩大。

我省其他地方也因地制宜地推进这项工作。得益于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观音阁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省人大代表、观音阁村党支部书记刘家琴说,今年,村里将通过优化完善农业配套设施用地政策,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投资乡村、服务乡村、扎根乡村,推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