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观察 刘煜瑞 川报观察记者 郑志浩

4月22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面推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内江法院全面推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的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以来,内江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案件共6764件,占同期简易程序案件数的15.99%,案件10日内审结占19.09%,20日内审结占42.53%,调撤率达70.11%。

会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四川省内江市全面推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审判白皮书(2017年-2019年)》(以下简称为《白皮书》)。

“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作为该法院发布的正式报告,这份1万6千余字的《白皮书》从五个部分详解了内江市全面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具体情况、经验成效、存在困难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此外,《白皮书》还以附件的形式,把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工作中的有关主要规范性文件及格式化文书模板进行了公布,主要涉及《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小额诉讼案件受理、举证及开庭通知书》《小额诉讼案件应诉、举证及开庭通知书》、《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小额诉讼程序选择确认书》、《民事调解书(小额诉讼程序用)》、《民事判决书》等9个重要文件及文书模板。

“全市的基层法院通过确定3-6人不等的专门员额法官,配足司法辅助人员以进一步优化专业速裁团队,有效提升‘简案快办’‘繁简分流’工作质效。”据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颜华介绍,“标准化的办案机制和专业化的速裁团队极大的提升民事诉讼效率,2019年,全市小额诉讼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只有22.85天,远低于全市基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1.47天。”

“因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所以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该生效裁判,不得上诉。”针对普通群众担心小额诉讼中的一审终审机制会损害其权益的问题,内江市中级法院法官易小峰如此解释道,“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民诉法司法解释》,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