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攀枝花观察 湛璐霜

12月23日,川观新闻记者从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第四季度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止11月末,攀枝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634件,目前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计立案93件,下达处罚决定书71件,罚款金额829万元。

“对重大案件实施‘专案经营’,案件查处创下新高。”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王天武介绍,通过持续将执法力量向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倾斜,对顶风作案、主观故意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对比2020年有较大增长。

此外,新闻通气会对六起2021年度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攀枝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被处罚款45.43万元,公司副厂长唐某被处行政拘留7日。

2.攀枝花市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没有全部建成,生产设施即投入使用被处罚款143.12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被处罚款11.18万元。

3.攀枝花某矿业有限公司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被处罚款40.25万元。

4.攀枝花钒钛园区两家某工贸有限公司将固体废物委托给他人运输、利用、处置,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未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被分别处以罚款47.12万元;未如实记录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被分别处以罚款11.18万元。

5.攀枝花市某砖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处罚款36.32万元。

6.米易县某砂石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大草坝砂石厂项目未批先建被处罚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