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公布第五届泸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结果的通知》,确定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启航科技有限公司、合江县华艺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杜娟、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二郎基地副总经理刘静等2名个人获得第五届泸州市政府质量奖。

据悉,泸州市政府质量奖设立于2013年,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市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企业)和个人。每两年评定1次,每次获奖组织(企业)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5名。根据《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泸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泸州市政府质量奖工作,旨在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借鉴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泸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