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邓也

近日,文旅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近期,一些短视频、直播平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以展示“萌娃”为主要内容的账号,不少家长将孩子打造成“网红”,并通过商务合作实现流量变现。专家表示,为了牟利“啃小”,实则是“坑娃”。

用视频和图片记录孩子成长的点点滴滴,并在社交平台就行分享,本身没有问题。但是这些行为一旦被利益牵着鼻子走,甚至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边界,就过了。

本来应该无忧无虑、自由玩耍的年龄,却被写好了“剧本”。演戏、吃播、美妆、穿搭……这些不属于他们现阶段年华的“戏份”,让他们无所适从。过早、过长地待在聚光灯下,进入成人世界的名利场,不仅透支孩子的体力精力,还会产生虚伪、功利和浮躁的思想。摧毁的是孩子稚嫩的心智,造成的不良影响可能长达一生。

为了孩子的未来,短视的家长请停止“啃小”,遵循儿童成长规律,尊重孩子内心意愿。把一个真实、纯净、健康的童年,还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