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殷鹏

4月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我省发布2020年2月地级以上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报告显示,今年2月,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已开展监测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所测项目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我省对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开展监测,4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45个监测断面所测项目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饮用水源地统计取水总量14126.52万吨,达标水量为14126.52万吨,水质达标率100%。

值得关注的是,在45个监测断面中,共有39个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86.7%,6个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13.3%。

此外,我省还对4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进行监测,其中有37个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88.1%,有5个断面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11.9%。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有2个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例66.7%,1个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