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属学校:

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一、二年级4月14日报到,4月15日正式行课;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和未报名参加高考的毕业年级学生)、特殊教育学校4月20日报到,4月21日正式行课。

二、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幼儿园开学时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由县(区)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原则上义务教育4—8年级不早于4月15日开学,1—3年级不早于4月21日开学;幼儿园不早于中小学开学。

三、中小学校今年春季学期放假时间适当延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晚于7月20日放假,高中学校不晚于7月25日放假。开学复课后,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可由县(区)评估后通过调整周末等方式进行弥补。

四、各地要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核验,合格后方可开学复课。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第二版)》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确保安全有序;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开学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