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秦勇 文/图

4月2日,自贡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通告,该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进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进出;在成片林区出入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人员进出一律进行登记检查,严防火源进山入林,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在森林防火区(林区边缘50米内),自贡严禁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地草、点放孔明灯、野炊、烧烤等一切形式的林区野外用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