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魏冯

4月2日,记者从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获悉,即日起,2020年泸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申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为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的快速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泸州对列入认定补助方案的市级众创空间,原则上按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要求专款专用。

所谓众创空间,即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

申报认定2020年度泸州市众创空间,须具备以下条件:申报单位具有泸州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众创空间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入驻企业、创新团队应处于创业期并从事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的创新活动;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为入驻企业及创新团队提供相应服务;建立创新创意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有成功企业家、专业人士为主的专兼职创新创意导师,提供创新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财务运行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完善的创新创业实体评估准入、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已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并认定为区县级的众创空间。

据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相关规定,申报单位要按要求填报资料,向属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属地科技部门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在4月20日前发至市科创中心。申报认定材料具体包括,泸州市众创空间申请表、独立法人的复印件、已获区县级众创空间认定承诺书,以及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具备的基础条件、建设和运营目标、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

申报链接:《关于组织申报认定2020年度市级众创空间的预通知 》

报送地址:泸州市江阳南路342号市科技人才工作局办公大楼六楼泸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艳  联系电话:3166638   雷  鸣     联系电话:370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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