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伍力
4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金堂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违法行为人吕某某违反金堂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在金堂县栖贤街道牛背村15组上坟烧纸时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5亩,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森林公安机关出警调查后,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对吕某某处以警告并处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郑重提示,当前正处于森林火险易发和高发期,加上清明临近,火灾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严禁在林地林区野外用火,做到文明祭扫、进山不带火、进林不吸烟,坚决杜绝和避免一切火险火灾隐患。对违法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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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网友2227 2020-04-02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卡丽 2020-04-02
希望增加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