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秦勇 自贡观察 刘亿 文/图

3月31日,记者从自贡富顺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自去年12月16日“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开展以来,该县聚焦重点,立足“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主题,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经营安全”“药品安全放心”“价格减负惠民”“专利行政执法”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6个专项子行动,共立案查办案件498件,办结案件238件,罚没款157.33万元,回应民生关切,维护市场秩序。

在行动中,富顺县一手抓疫情防控监管,一手抓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农领域和酒类商标侵权、专利领域违法乱象、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豆芽菜、乌鸡、乌鱼等农产品重点治理、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突出问题整治、网络订餐重点检查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药品零售、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以转供电、医疗服务、旅游等重点行业及重点时段生活必需品市场为重点整治,强化药品零售行业明码标价检查,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有力震慑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下一步,富顺县将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典型案例:

  • 四川某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案

2019年6月25日,富顺县西城御景2期工地12号楼塔式起重机发生倾覆,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发现该台塔式起重机于2019年3月29日检验后出具的检验报告存在问题,当即以“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结果的报告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证,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富顺县依法对当事人罚款1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李晓鹏、陈以平各罚款2万元。

  • 富顺县某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案

今年1月31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位于富顺县富世街道宋渡路的某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飘安”的口罩质量存在问题。在现场核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经营场所内摆放有标示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注册商标“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430包共计8600个,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声明函》中载明的名称、包装数量、耳带形状,生产日期、批号等内容均不一致,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些口罩实施了扣押,并以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证,上述口罩并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的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 富顺县某制盖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案

今年1月13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正在生产组合式防伪瓶盖,此种瓶盖属于食品相关产品,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于是以当事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证,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生产销售列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中的组合式防伪瓶盖产品,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生产的377500个组合式防伪瓶盖产品和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