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陈婷

近日,四川省政协委员罗波向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提交紧急提案,建议政府多措并举,积极支持企业和职工就调配休假和调整工资等开展社会协商,并以“充分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为目标,指导企业和职工依法依规协商调整工资标准,以进一步妥善处理我省劳动关系和稳定就业。

新冠肺炎疫情给不少企业经营带来较大冲击。2020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随后,多地纷纷出台了稳定就业的举措。

在这份题为《关于允许开展社会协商方式调配休假和调整工资标准的建议》的提案中,罗波建议:

■ 多措并举积极支持企业和职工就调配休假和调整工资等开展社会协商。

设置劳动关系协调员,加大对用工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用工监测,有效防范处理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和突发情况。

指导商(协)会和各级工会发挥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参与调处和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劳资矛盾纠纷。

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提高争议处理效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以“充分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为目标,依据“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原则,指导企业和职工依法依规协商调整工资标准。

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医疗期有关规定,与职工协商治疗期间工资。

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鼓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薪酬调整、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培训、延期支付工资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对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安排补休假;对不能安排补休假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 壮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规模,多管齐下减轻受疫情冲击企业的负担。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免部分招聘服务费用,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免费发布企业招聘信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收费,降低企业招聘成本。

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用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用好工会经费、企业组织会费支持政策,实行一定比例的会费返还。

鼓励就地创业,带动就业,给予创业补贴。

支持帮助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建立在线培训平台,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对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可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