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魏冯

3月26日,记者从泸州市检察院获悉,古蔺县检察院牵头与赤水市检察院近日会签《关于开展接壤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省监察协作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建立古蔺、赤水两地接壤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省检察协作机制。

该《意见》的签订,标志着川黔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进入2.0时代,建立完善“一山一水”跨省协作机制,有利于形成更强的保护合力,为两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加高效的检察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对两地检察院开展检察区域协作的主要任务进行明确: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协助做好边界地区的涉林案件查处,避免出现工作盲区。

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依法打击跨区域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区域内各经营户和农户的监管、监督,坚决防止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强化土地资源保护。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以及在敏感地带填埋、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本辖区内土地资源保护和土地修复工作。

强化流域水环境保护。研究和解决水环境保护合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应对水污染等突发事件,建设和维护良好的水生态。

新闻多一点:

为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2018年,泸州市检察院与贵州省遵义市检察院会签《赤水河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整合赤水河沿岸古蔺、合江、叙永、习水、赤水、仁怀两省六院办案力量,实现对赤水河流域检察协同保护全覆盖。通过案件线索互移、调查取证协作、鉴定专家共享、信息资源互通,有效的保护赤水河水质资源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资源。

为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大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特别是对“黄荆老林”与“赤水丹霞”两个自然保护区相邻区域内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四川古蔺、贵州赤水两地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将跨区域保护司法协作全面升级为2.0版,签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