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邵明亮

眉山市青神县西龙镇万沟村,果树民居水塘交相辉映,一幅美丽宜居乡村画卷。 姚永亮 摄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近日,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持续深化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

确定一个总体目标

有着“千河之省”之称的四川,全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816条,总长度为9.64万公里,接近绕赤道两圈半。

2017年河长制工作实施之初,四川便明确要重拳出击,全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

提升、巩固、深化——这是四川今年河湖管理保护的关键词和高频词,也是工作的主要方向。方向的确定,来自于对前期工作成效和自身情况的深刻认知——

3年多来,全省上下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四项行动,绝大多数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而另一方面,部分河流枯涸,湖泊萎缩,生态功能下降等问题仍然客观存在。

《通知》明确了一个总体目标,要求各地各级在区域内的河湖、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塘坝等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建立问题台账,强化问题处置,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发现一批、整改一批、见效一批,使各类水域依法得到进一步清理整治,确保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流经金堂县境内的沱江。 川报观察记者 何海洋 摄

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提升的目标是完善,是不断自我加压。围绕污染防治这个核心命题,今年四川的“净水”行动将实现什么目标?

《通知》明确,开展劣Ⅴ类水质断面消除行动,确保全省全年消除劣Ⅴ类国、省考核断面全省8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劣Ⅴ类断面消除比例和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考核要求。

巩固的背后是创新,是加码。

《通知》明确,今年要开展河湖公园建设改革试点和水美新村建设,实施河湖公园建设试点,建成水美新村 1000个, 以沱江流域为重点,继续开展山坪塘综合整治。

深化的要求是冲刺,是啃下“硬骨头”。

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方面,《通知》要求同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长效管护,巩固治理成效,保持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 ,其他地级城市消除比例达90% 以上。

立足当下,系统谋划。在四项行动的实施蓝图上,《通知》清晰地标注了“路线图”和“时间表”——3月至6月,各地制定本级四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广泛开展动员并全面组织实施;6月至12月,全面开展四项行动;11月至12月,总结本年四项行动工作推进完成情况,提炼先进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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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

“清河行动”主要包括河湖“清四乱”、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河道采砂3个专项行动;

“护岸行动”主要涉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河湖岸线规划编制、主要通航河流非法码头专项整治3项工作;

“净水行动”包括劣V类水质断面消除、“三磷”污染防止、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黑臭水体治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等6项工作;

“保水行动”主要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湖公园建设改革试点和水美新村建设、重点湿地保护与恢复、长江流域渔民退铺转产禁铺等6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