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文莎

3月26日,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目前,雅安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所有县(区)均为低风险区。为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应急委员会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的决定和雅安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继续加强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

(一)严格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建立台账,加强出院和解除后追踪随访。对境外来(返)雅人员原则上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采样检测。

(二)继续做好火车站、汽车站交通卫生检疫,严防境内外疫情输入。

(三)在疫情结束前,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老年公寓、宗教场所等特殊场所,实施封闭式管理,严防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

(四)继续做好基层疫情防控。及时将入境居家隔离对象纳入社区服务管理范围,坚持无差别执行相应措施。宣传普及好“群防快线”,动员辖区群众主动发现和报告,做好社区监测发现及可疑人员排查,加强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筑牢基层防控网底。

二、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一)全面恢复酒店、宾馆、超市、便利店、理发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村场镇等经营场所正常营业。全面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倡导文明用餐,厨师和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时间要佩戴口罩。全面恢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供餐。

(二)全面恢复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恢复暂停运营的道路客运等运输服务。

(三)开放影院、歌舞厅、KTV、网吧、酒吧、茶楼、棋牌室、农家乐、游泳馆、健身房、美容保健房等休闲娱乐场所和室内运动场所,但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限制人流量,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在科学精准防控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全面复工复产。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复工。严格执行外地人员返岗规定,持健康绿码且无发热等症状的低风险人员可以正常出行和复工。

三、全面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一)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场所,全面开放景区、旅游度假区、城市公园,缩短每日开放时间、限定人流量,严格落实场所卫生清洁、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全面恢复旅行社开展省内团队旅游业务。

(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积极做好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等复学复课复训准备工作。

(三)全面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继续做好人员分流、预检分诊和院感防控,尽快全面恢复各类医院诊所正常执业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恢复情况。大力推行门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四)全面恢复居民小区(院落)常态管理。取消小区(院落)封闭式、半封闭式管控措施,不得限制持有健康码为绿码或“未见异常”的业主、租住户和走亲访友人员进出;放宽维修、施工、外卖、快递、送水、房产中介等居民日常生活所需服务人员的进入限制。

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要求,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五大行动”,清理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和各类杂物。根据防控需要对各类重点场所、办公场所、服务业经营场所实施科学消杀,为各行业复工复产和广大市民恢复正常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五、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业主防控责任

(一)恢复开放的场所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主管部门防控要求,落实好防疫措施。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有序开业开放。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经营单位,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二)各生产经营业主对健康查验发现异常的顾客、人员,按疫情防控规定报告属地社区,有权拒绝不配合的顾客、人员入场,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行业监管部门和基层社区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