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雅安市关于开展机动车生产、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危险废物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开展机动车生产、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2019年,雅安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但其中因臭氧超标造成的污染天数为13天,相比2018年增加了7天。”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降低臭氧污染水平,就是要扼制臭氧形成的最主要的“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

据了解,专项行动中,相关部门将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漆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要求从事喷涂、补漆作业的机动车生产和维修企业在密闭喷烤漆房中作业,加强有机废气收集控制无组织排放、规范排气管道。同时,要安装具备处理漆雾、过滤粉尘、去除异味、高效净化有机废气功能的污染防治设施。在专项整治结束后,要求企业必须做到VOCs排放必须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使用溶剂型涂料作业时,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达到80%以上;仅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作业时,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应不低于5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标准达到《四川省固定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要求后,方能继续经营。

文件还规范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的部门职责,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和协作,建立监管信息通报和共享反馈制度,保障整治效果,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化、绿色化。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适时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布维修企业整治完成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违规的汽修企业。

雅安观察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