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陈松 罗向明

日前,成都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建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翔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翔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翔开除党籍处分;由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