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李梓溶

3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获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我省现将有序恢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借用)工作。

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我省有序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低风险地区,全面恢复正常的抽取(借用)工作;中风险地区,采取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相结合的方式抽取(借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风险地区继续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同时,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结合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审慎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负责专家抽取管理的财政部门要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抽取(借用)现场管理,减少人员聚集。